5.项目内容:设备型号及技术规格详见《招标邀请书》。
1)投标人必须是本项目主要设备的生产单位、生产单位的高级代理或长期合作伙伴,项目实施和服务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认证。
2)投标人的注册资金必须等于或大于100万元;经营资格证、税务登记证、产品代理及授权等资质证明文件齐全。
3)投标人近二年必须在陕西境内有成功的项目实施案例,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售后服务承诺。
4)有意参与该项目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与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资处、宣传教育部联系、咨询;报名时携带本单位相关资质文件和单位介绍信或法人委托书。
8.招标人地址:陕西省咸阳文汇西路12号陕西工院国资处设备科。